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验收通过项目办理监管账户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有序规范清理前海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已扶持且在原监管银行账户仍有资金的项目,对于“已取得验收合格或基本合格证书,且在原监管银行账户仍有资金的项目”,请项目单位持以下材料联系监管银行办理资金转出。
1.市前海管理局下达的验收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落户引导奖励、港资专项扶持项目无需验收,无需此项材料可直接办理);
2.合规使用资金承诺书(模板见附件)。
监管银行应当自收件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于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银行拒不办理或逾期未办结的,请项目单位联系36668825。
特此通知。
附件:合规使用资金承诺书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0年12月24日
- 附件下载: 附件.合规使用资金承诺书.doc